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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启动打击互联网药品信息和交易违法行为“清网行动”

发布时间:2013-04-10       来源: 医药诗迈猎头       浏览量:519

    近期,浙江省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结合辖区实际,强化四项措施,在全市范围内启动打击互联网药品(含医疗器械、保健食品)信息和交易违法行为“清网行动”,旨在通过该行动,进一步规范互联网企业药品信息和交易服务行为,及时发现和清理互联网上发布的虚假药品信息,严厉打击互联网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

  一是企业自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进一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组织辖区内已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服务资格证书的企业进行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整改。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对相关企业现场检查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督促企业严格按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提供服务。

  二是网上和网下整治相结合,严厉打击互联网涉药违法行为。重点清理和打击出现非药品冒充药品有关信息的网站,以医药公司等形式或假冒官方、部队医疗机构,甚至假冒国家局网站基础数据库网页界面,发布虚假产品信息,以高血压、糖尿病等疑难病研究中心等旗号销售药品的、销售电话多为手机号码的虚假网站等等,并根据其违法情节轻重按照分级处理办法做出相应处理。

  三是落实监管职责,实施分级处理办法。市局负责指导、协调全市互联网药品日常监管、稽查工作,重点检查大型综合性网站。各区、县(市)局、分局负责检查属地的互联网药品信息和交易服务网站、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网站以及标示地址、电话等信息在所属辖区的涉药网站(企业或个人)。根据日常监管中发现违法违规线索的严重程度,按照责令删除、屏蔽信息,发稽查建议函,约谈,曝光和立案查处等五个不同层级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四是探索互联网立体稽查,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市局和各区、县(市)局、分局明确分管领导、安排专人负责,建立覆盖全市范围的互联网药品稽查队伍。在此基础上,建立与省通信管理部门之间沟通合作的绿色通道,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加大对违法网站的整治和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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