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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健委:开展“十四五”中医特色专科和中医急诊能力提升项目(第一批)申报工作

发布时间:2023-05-15       来源: 上海市卫健委       浏览量:117
各区卫生健康委,各有关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等精神,根据《上海市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要求,为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疾病治疗方面的特色和优势,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提升区级中医医院中医药诊疗水平,我委决定开展“十四五”中医特色专科和中医急诊能力提升项目(第一批)建设,现将有关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一)“十四五”中医特色专科
以中医临床诊疗能力为主体,以继承发扬中医药特色、提高中医临床疗效为核心,围绕优势病种制定、实施并不断优化完善中医诊疗方案,加强设施设备合理配置,提高人才队伍素质,开展专科学术传承和科技创新,建设成为区域内中医临床诊疗高地和中医药服务品牌。
(二)中医急诊能力提升项目
以提升中医急诊临床诊疗能力为主体,加强中医医院急诊科设施设备合理配置,提高人才队伍素质,发挥中医药在急诊急救方面的作用,不断提升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急诊急救方面的作用。
二、申报条件
(一)“十四五”中医特色专科申报项目所在医院为区级中医类医院或综合(专科)医院。专科中医特色鲜明,临床疗效确切,在重点病种上优势突出,绩效评价居于同类医院前列,人才结构比较合理,在区域内具有较好影响力。已获得市级及以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本次不再申报。(具体要求见附件1)。
(二)中医急诊能力提升项目申报医院为区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重点支持已纳入区域规划建设项目的单位。申报医院急诊科布局、专业技术人员配置、设施设备等符合《中医医院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相关要求。在积极应用中医药技术和方法,推动提升重点病种中医特色和临床疗效方面有明确的建设方案和可评价指标。
三、申报名额
1.“十四五”中医特色专科:每个区申报名额原则上为3个(其中浦东5),其中每个区级中医类医院不少于1个。
2.中医急诊能力提升项目:每个区申报不超过1个。
四、建设周期和经费支持
 “十四五”中医特色专科和中医急诊能力提升项目建设周期为自发文之日起2年。第一批坚持突出重点,优中选优。原则上中医特色专科立项资助8-10个,另根据情况设立若干孵化项目(立项不资助)。中医急诊能力提升项目原则上立项资助3-5个。
每个项目市级资金补助支持不超过50万元,分两年拨付,各区和所在单位分别不低于1:1配套经费支持。对孵化项目,各区应参照市级额度给予足额支持。我委将根据中期评估情况,对纳入建设的项目进行动态调整,对其中工作成效突出的,予以追加建设经费。
五、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单位对照申报条件,落实申报项目并分别填写《“十四五”中医特色专科建设申报书》《中医急诊能力提升项目申报书》(附件2、3)。我委将在中医特色专科建设名单确定后制定“十四五”中医特色专科建设要求,请各申报单位对标相关征求意见稿(附件4),制定专科建设目标和主要任务。
(二)各区按照分配名额确定推荐项目,经审核后将《申报书》(文字稿一式7份并附电子版)于2023年5月29日(周一)前统一报送至上海市中医优势病种建设管理办公室,逾期视为主动放弃。
市卫生健康委联系人:中医药服务监管处 潘嫣红
联系电话:23117921  
上海市中医优势病种建设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张逸琳
地址:徐汇区宛平南路725号龙华医院1号楼823室
联系电话:64875390 13918911225
邮箱:shzyysbz@163.com
 
附件:1.“十四五”中医特色专科申报条件
2.“十四五”中医特色专科建设申报书
          3.中医急诊能力提升项目申报书
          4.中医特色专科建设要求(征求意见稿)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中医药管理局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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