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诗迈首页 >  新闻资讯  >职场信息

打破“职场PUA”“加班文化”的枷锁 只能靠热搜了吗?

发布时间:2023-04-06       来源: 诗迈医药猎头       浏览量:216

4月4日,疑似“中国电科清明节强制加班怒怼领导”的相关聊天记录在网络上流传。

网传聊天记录显示,公司软件开发部门的董姓小领导在部门群内通知清明节需要两个人加班,请大家自愿报名。没想到两天过去了,27人的群,没有一个人应声。董姓小领导愤怒之余,直接指定两名员工去加班。其中一名陈姓员工不满被指定加班,继而在群内怒怼,引起了同事共鸣。软件开发部门23人和硬件部门14人申请集体辞职。聊天截图中还显示,最近他们加班100多个小时,一个月基本每天早8点上班,工作到晚上11点,甚至是加班到凌晨一两点。









4月5日,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回复潮新闻客户端时表示,网传微信群聊天记录所涉单位和人员,非集团公司所属成员单位和员工。事件真相到底如何,尚待观察,但节假日加班这一话题,毫无疑问再一次引爆了广大“打工人”的情绪。@济南时报 在微博上设置的“如何看待节假日被安排加班”的调查显示,超过70%的网友投票给了“完全不接受”,选“可以接受”的不到3%。
“天下苦加班久矣!”有网友这样说。的确,职场人加班过劳致病甚至猝死的报道,如今已屡见不鲜。去年7月,杭州一名22岁女孩连续熬夜加班后离世,就引起过广泛关注。而就在这两天,在杭州打工的外卖小哥小黎在深夜送餐途中昏倒至今未醒的报道,又一次牵动了很多人的心。据媒体报道,医生表示,他发病的原因很可能跟劳累、熬夜有关。其前工友称,小黎“很拼的,几乎每天都跑”。
事实上,近年来有关部门对侵害劳动者权益行为的整治力度一直在不断加大。2021年,人社部和最高法就联合发布了超时加班典型案例;2022年3月至5月,北京等9个省市的人社部门开展了超时加班集中排查整治。一些“加班重灾区”的企业也的确开始调整上班时间,敢于公然宣称诸如“996是福报”之类言论的企业已经很难见到。
但值得注意的是,“加班文化”并没有因此偃旗息鼓,在一些企业,它正以更隐蔽的面目,侵蚀着劳动者的身心健康。上述“疑似中电科加班事件”中,聊天记录显示,有员工最反感的是“明明一天就能搞定”的工作却“非要拖4天”的无意义安排。而“22岁女孩加班离世”事件中,涉事公司的工时数看似合法,但在实际排班上却不合情理,涉事女孩正是因为连续多天参与夜间直播而倒下。至于外卖小哥小黎,表面上看,他的“太拼”是为了获得更高收入的自主选择,但本质上,仍与公司乃至整个行业在外卖员薪酬分配机制、权益保障上的不合理性有直接关联。
诚然,作为劳动者,理应增强维权意识,善于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但必须看到,相较于企业,劳动者通常都是相对弱势的一方,维权所要面对的压力和需要耗费的成本,并非每个人都能承受得起。很多时候,辞职、跳槽已经是劳动者所能选择的最大力度的“抗争”。尤其对于一些家境贫寒的劳动者来说,生活的重压下,确保有工作、有收入才是第一位的,至于劳动权益什么的,只能往后靠靠了。正如有网友所叹:我也知道加班不对、加班不好、加班不开心,可我能怎么办,要么也给我上个热搜?
“上热搜”固然只是戏言,但也反映出劳动者在维权上的不易。这种情况下,公权力显然应当发挥更大作用。具体到立法、执法、司法层面,都要承担起具体责任。一项巨量工作,老板偏要当天有结果;明明已经下班,领导在微信群里一@就得马上回应……这些情况算不算加班?该怎么维权?要解决诸如此类问题,需要通过立法、修法进一步细化和完善相关规定,给出更明确的定义、处置措施,才能引导企业遵守和执行。执法部门亦不能“不告不理”,只接“上门官司”,在畅通举报途径的同时,更应主动出击,落实落细常态化监管,真正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倒逼企业不敢加班、不想加班。司法机关则应在侵害劳动者权益的案件中,以法律监督、司法裁判的方式为劳动者撑腰,并加强典型案例的宣传,传递积极信号,彰显公平正义。
劳动创造幸福,但过劳只会带来不幸。“加班即奋斗”,早已被一个个令人痛心的案例证明是一种畸形价值观。打破林林总总的“加班文化”,不能只靠诸如热搜这样的舆论压力,更不能要求劳动者人人都具备“抗争”的能力。在法治中国的大环境下,它应当回归成一个法律问题,需要立法、执法、司法各环节的主动作为,从而让劳动者对“加班文化”说不时,腰杆更硬、底气更足。
来源:网络、钱江晚报


在线咨询